为进一步推动“学红旗渠精神、建高素质队伍”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党员干警对标争先,激发党员队伍活力。4月8日上午,肃北法院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二季度党员大会,支部书记吴丽梅主持会议,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关于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随后进行党员评星定级。党员评星定级工作是深化拓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将党员考核表现“数字化”,本次评星定级活动由党员自评,党员互评两部分组成,评定范围从理想信念、爱岗敬业、为民服务等10个方面进行,按照综合得分确定党员星级。
会议指出,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是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支部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院党支部要不断健全机制、完善举措、强化督查、落实到位,要通过党员“评星定级”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提高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广大共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全院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