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7月18日 星期五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执行故事】敦煌市法院:柔性执行化解“探视权”之殇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刘琦山、孙金斌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4/13 8:38:13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平常执行“查人找物”难,虽然难免心累,但总相信无论如何都能克服;可在执行这些案件时,却感到心痛,让人进退两难。

执行人员口中让人“心痛”的这类案件指的就是探视权执行案件。

离婚可以解除男女双方的身份关系,从此我和你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可以老死不相往来,彼此开启新生活。但一旦有了孩子,夫妻可以不再是夫妻,但父母永远都是父母。对于尚未成年子女来说,离开父母任何一方都无异于一场灾难;若父母任一方将曾经婚姻的痛楚延伸到离婚后探视权的较量,则是让孩子在父母离婚后继续遭受情感折磨。

2021年9月,Z某诉H某离婚纠纷一案经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女小J由H某直接抚养,同时,Z某享有对婚生女每个月两次的探视权。然而,这次调解却并未最终使双方“好聚好散”,围绕探视权的拉锯战也就此展开。

2022年3月,因长期无法见到女儿,Z某到法院申请对探视权强制执行。法院向H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后,H某拒不配合执行,由于H某心中积怨甚深,且孩子的爷爷奶奶亦不愿让Z某与孩子见面,执行人员虽苦口婆心相劝,但H某认为是Z某的过错造成目前的局面,拒不配合,情绪非常激动。

由于探视权不像财产类案件可以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也不宜直接采取强制手段,来实现一方对孩子的探视。如果执行方式欠妥,不仅会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也会给日后的探视带来更大的困难。经综合考量后,执行干警首先做好申请执行人Z某的工作,把该案的具体情况跟申请执行人Z某及时反馈,取得了申请执行人Z某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执行法官也多次给被执行人H某的父母、亲戚那里做思想工作,最后促使H某的父母及亲戚都同意让小孩和母亲多交流相处,并且愿意去做好H某的思想工作。

母爱深似海,父爱重如山。在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下,2022年3月29日,Z某与孩子在时隔近半年后,在执行人员的陪同下得以再见。

 

那天,孩子跟随爷爷奶奶而来,小J因长期未跟妈妈见面,更愿意自己在一边奔跑玩耍,并不愿与妈妈交流。小J杰站在奶奶身边,小手拉着奶奶的衣摆,亦迟迟不肯上前。从那个孩子的身上,我看到的是一对父母离婚前后的情感之殇给孩子带来的无法磨灭的伤痕。

——执行局某干警说道

 

当爱已成往事,大可放过彼此,一别两宽,各生欢喜。探望孩子不能成为父母任一方向对方赌气的筹码,更不能把孩子作为伤害对方的武器。作为父母应该保持冷静,父亲或母亲对孩子的爱都是不可取代、独一无二的。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执行人员强烈呼吁,

各位父母请将彼此的“恩恩怨怨”放在一边,

真正从孩子们的角度出发,

不要让孩子来承担父母的不幸,

不要让孩子成为家庭冲突的牺牲品,

孩子们最好的未来需要你们的爱共同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