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5月26日 星期一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金塔县法院:案件“终本”已五年 执行法官未停歇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蔡涛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4/15 17:50:53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法官,我的案子不是已经都“终本”五年了吗?怎么还要执行……”近日,金塔县法院顺利执行到位一起已“终本”5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到位案款5万元。

2017年2月,马某与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审判完毕进入执行阶段,经司法查询被执行人刘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只得终结此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刘某心存侥幸以为自己的案件“终本”了,就是法院对自己的案件不管了,自己的债务也将被束之高阁。2022年3月,申请人马某向法院提供了刘某购买了新车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随即对马某提供的财产线索展开核实,经过执行法官现场调查,刘某确实刚刚买了新车。于是执行法官传唤被执行人刘某到庭,这时刘某才意识到,原来执行案件“终本”了,并不是法院就不管了,最终被执行人刘某将5万元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执行案件“终本”后,其他程序依然运行,“老赖”依然被惩戒,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仍继续被关注,一旦符合执行条件,执行程序将立即开启。因此,执行案件的“终本”只是暂时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永远的,执行干警一直在努力,直到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