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我们今天怎么都想不到这个官司竟然这么公正、快速的解决了!”一起前来法院被告王某某的母亲向承办法官连声道谢……
4月15日,一件平常的民事案件,敦煌市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将审理地点定在了敦煌市龙德盛农产品交易市场。调解现场,承办法官几番劝说,原、被告双方才熄灭心中怒火,认真对现场物品进行清点、质检,确认无误后,原告向法院申请了撤诉。
下面让我们看看是怎样的一件事儿吧!
2020年2月至10月,潘某某雇佣王某某在某处做装载机驾驶员,工资月付,由于潘某某的工程款一直未到付,故经二人协商后,由潘某某每月支付王某某50%的工资,剩余工资后续再付。期间潘某某为王某某其配备了一辆皮卡车,为方便王某某上下班,皮卡车内载有装载机马达、发动机、暖风机等配件,还有一些行李物品。由于工地上人多物杂,潘某某嘱咐王某某将车内载有的配件及行李寄放在王某某家中,有需要再取。后潘某某在承包的工程进行过程中多次要求王某某将配件送到工地无果,双方发生了争执。
【审理情况】
承办法院阅看卷宗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较为充分,具有调解的可能,于是将二人通知到法院准备进行调解工作,因双方各有怨言,情绪激动,所以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原告潘某某表示,诉状中主张的损失和误工费都不要了,只要求被告将其寄放在被告处的两台装载机马达完好的返还,潘某某就撤诉。经过协商,王某某将潘某某寄放自己家中的物品悉数运送到敦煌市龙德盛农产品交易市场内某机电检测点,在三方均到场的情况下,对两台装载机马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完好。原告潘某某收到两台装载机马及行李物品后,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法官寄语】
工作生活中纠纷难免发生,纠纷发生时当事人一定要做到头脑冷静应理性对待。首先可以协商解决,互相作出让步和协商,在维护各方当事人权益的情况下达成一致的意见和协议,是解决纠纷最好、最快、最和谐的一种方法。切勿因一时情绪激动而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使得纠纷解决难度加大,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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