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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 】瓜州县法院三道沟、柳园法庭倾力调解保春耕 不负农时不负春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作者:陈典 责任编辑:瓜州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4/19 15:00: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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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帮我要回了食葵款,我可以用这笔钱去买种子化肥,投入今年的春耕了!”,瓜州县河东镇村民马某从法院领到食葵款后激动地说到。当前正值春耕时节,连日来,瓜州县人民法院三道沟法庭采取多项措施,妥善审理涉农纠纷,审执结一批涉农案件,有效助力春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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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瓜州县河东镇村民马某与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食葵种植回收合同,约定由该合作社提供食葵种子和化肥,并对马某种植的10亩食葵种子进行回收。秋收后,该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合同约定收购,但一直未付款。2021年5月,杨某诉至法庭,经法庭调解结案,双方约定2021年12月底付清欠款。可此后该合作社仍未履行,马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约谈该合作社负责人,向其讲明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可能对其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经过耐心地释法明理,该合作社负责人第二天便交清了欠款,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三道沟镇村民张某与王某于2016年3月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8年,王某承租该土地后栽植枸杞苗木。合同履行过程中,王某以土地贫瘠为由,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累计欠张某租金3.2万元。经多次索要无果后,张某诉至法庭,要求王某支付租金并解除租赁合同。农时不等人,收到诉状后,承办法官当天便到双方当事人诉争的枸杞地进行实地勘察,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为农民春耕争取了时间。

入春以来,瓜州县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为春耕生产播洒“及时雨”,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同时,干警多方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与土地承包、侵权责任、劳动合同、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采取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宣讲典型案例等形式,为群众春耕生产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