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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瓜州县法院:法律融水正当时 不误农时不负春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作者:傅丽 责任编辑:瓜州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4/19 15:02:3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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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备耕正当时。作为“蜜瓜之乡”的瓜州,广大农民都已纷纷开始浇水、平整土地准备进行春耕,但家住瓜州县老西湖乡的杨师傅却因为浇水的问题犯起了愁。

事情还要从二十年前说起,2002年,杨师傅种了50亩蜜瓜,当蜜瓜快要成熟时,因为泄洪不慎将其蜜瓜全部淹没。第二年又因为同样的原因,将其种植的棉花淹没。杨师傅随后向有关部门反应,但都没有得到具体的解决方案,当地供水协会只是含糊默认今后不再收杨师傅的水费。直到今年春耕时,供水协会却告知杨师傅不能浇水,并且要将此前的水费补交,否则就不能浇水。双方争执不下,供水协会遂将杨师傅起诉至瓜州县法院柳园法庭。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以后,考虑到正值春耕,不能因为浇水的事情耽误春耕,便第一时间联系了供水协会和杨师傅。处理过程中,供水协会称其是先出钱向水管站买水,然后再将水费分摊到每家,所以杨师傅的水费肯定不能免除,否则其他农户就要多担水费。杨师傅表示出钱浇水的道理他明白,但他当年的损失那么严重却没有人管,自己心里过不去。针对此,一方面,承办法官向相关部门调取了当年蜜瓜及棉花的具体行情,估算了杨师傅的具体损失;另一方面,着手耐心做杨师傅的思想工作,承办法官根据估算的情况,告知其当年所受的损失大部分已被这些年免交的水费所弥补,现在水的价格变了,如果今年不能及时浇水损失将会更大。经过反复核算和劝说,杨师傅同意补交部分水费,供水协会也表示赞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杨师傅当庭便将欠付的两年水费先行交清,并出具书面承诺往后也一定会遵循先交钱后浇水的原则。第二天,供水协会很快就给杨师傅开闸放水,同时撤回了起诉,双方矛盾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