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三道沟法庭来了两位怒气冲冲手持诉状的村民,两人情绪激动互相指责,要求法官给他们评理。
原来,原告张某的父亲于2015年10月与被告李某签订了10年的《农村耕地租赁合同》,将地租于李某耕种。没想到2017年9月张某的父亲突然离世,未留有遗言,无法查证李某到底支付了多少租金和押金,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后经村委会调解,2018年,张某与李某重新签订了5年的《耕地租赁合同》,然而双方对之前的租金都各怀心思,李某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张某多次索要未果,双方再次发生矛盾,因此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承办法官考虑到,近年来,因土地租赁引发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若处理不当,将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极大隐患。为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引导当事人找出双方争议的焦点,针对主要矛盾进行分析阐释,耐心做调解工作。经过努力,双方思想都有所松动,法官随即“趁热打铁”,求同存异,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确定了欠款金额,李某当场将前几年存在争议的租金、押金和今年的租金一次性付清,双方继续履行合同。至此,该起纠纷圆满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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