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7月18日 星期五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敦煌市法院:多方合力解难题 司法为民落实处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李艳娇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4/20 15:56:06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近日,敦煌市法院行政庭通过微信、电话方式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被告均能直面事实、相互理解、友好协商,实现了不握手也可言和的良好效果。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被告杨某驾驶某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国道215线由南向北行驶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原告李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被告杨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原告李某承担次要责任。杨某驾驶的车辆登记所有权人为被告固原某运输公司,涉案车辆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原告对此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诉至敦煌市法院。

双方当事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接收到相关诉讼文书。并在庭前交换了证据。因疫情防控原因,三被告(杨某、固原运输公司、涉案车辆某保险公司)无法前往敦煌市人民法院参加庭审,主动申请法院通过网络开庭。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办案方式联系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在第一时间配合调解。在赔偿费用的计算方面,被告某保险公司进行了客观公正核算,主动承担了保险合同范围内的责任,原告方在付款期限和赔偿金额方面均有一定程度的退让,在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更值得赞扬的是,原告代理人刘律师在调解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彰显出律师应有的业务素养。

【法官点评】

司法为民,不仅是人民法院的工作立足点,也需要人民群众、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积极配合。当人民群众、企业团体能够直面事实,对自己的法律责任不逃避、不退缩,勇于承担;原告能够对自己的权利做出恰当的预期判断。在人民法院提供的平台下,双方就能够迅速达成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司法为民的工作才能真实落到实处,落进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