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鼎新法庭顺利调解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促成双方有效和解。
2020年张某受雇在王某承建的日光温室从事建设工作,完工时,王某尚有14000余元工资未及时支付给张某,王某向张某出具欠条一份,后经张某多次催要王某又给付10000元,但剩余4000余元一直索要无果,无奈之下张某诉至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件标的额不大,但双方对立情绪比较严重,加之双方对案件事实都没有争议,决定先行调解。法官找到被告王某,向其详细讲解了有关劳务纠纷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处理措施,并就对立情绪进行有效疏导,使其转变观念,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都愿意摒弃前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农民工工资能否按时发放,关乎每一位农民工朋友的切身利益,一份薪水的背后更是承载着无数家庭的生计。金塔县法院始终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旋律,将涉农民工工资类案件作为重点,坚持调解先行、优先处理,及时、妥善解决好农民工讨薪案件,着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让农民工群体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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