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挽救了一段即将破碎的婚姻。
原告曹某与被告王某于2016年登记结婚,2017年底生育一子。结婚初期夫妻感情尚好,后因王某酒后打人及家庭经济原因,曹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过与双方沟通交流,发现俩人仍有和好的可能,不宜一判了之。随即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帮助其细致梳理俩人之间的矛盾,找准问题症结并进行思想劝导,指出夫妻双方相处中应该相互信任,彼此包容,遇到矛盾不能一概用离婚的方式解决,并向其讲清孩子的抚养问题,经过承办法官的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均表示愿意再给彼此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法官寄语:有时不经意的一句话,就能一语惊醒梦中人,而往往就是因为缺少旁观者的劝解,才导致夫妻矛盾不断升级。作为法官,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按说只做实事求是的裁判就可以了,没必要在裁判文书上再加道“情感关卡”,充当和事佬。但是我们仍然坚持“宁拆十座庙,不悔一桩婚”的原则,想方设法让当事人破镜重圆和好如初,让法律散发出人性化的光芒,也让人民群众更能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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