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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抚养权变更引纠纷 法官调解暖人心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蔡娟 杨雅岚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5/10 17:47: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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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妥善处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引发纠纷案件,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情

万某与王某婚后育有一子2020年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抚养权归万某,但孩子在上大学前主要由王某负责照管万某每月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离婚后,孩子承受过大压力被诊断为轻型抑郁症住院治疗,孩子出院后王某便将万某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仔细阅卷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家事案件既要重视案件的法律效果,也要重视社会效果。该案中双方当事人虽已离婚,但当年婚姻中存在的矛盾一直未能化解,心有积怨,对于这种心结难解的案件,仅由法院直接作出判决可能会使双方关系更加僵化,矛盾更为尖锐,将严重影响子女现阶段的正常学习生活,非常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案中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于是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单独询问了孩子的意愿,在交谈中孩子表现得十分内向对法官提出的问题也是沉默以对,承办法官未强迫孩子在其父母之间做出选择,而是耐心和孩子聊他在学校的生活,通过耐心交流,孩子逐渐敞开心扉,明确告诉承办法官,自己想和父亲一起生活了解到孩子的真实意愿后,承办法官积极居中调解从孩子的健康成长以及生活学习环境出发,对王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耐心劝导。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孩子抚养权仍归万某,王某随时可以探视孩子,这起变更抚养权引发的纠纷圆满划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