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高法院扫黑除恶队伍能力,提升司法水平,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根据省高院安排,5月13日上午,肃北法院组织干警参加全省法院《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培训,由甘肃政法大学白海娟副教授就《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解读与适用进行授课。
培训会上,白海娟副教授围绕立法背景、立法脉络、立法特色、适用重点等四个方面,就《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理解与适用相关问题进行了精彩讲授,讲解内容非常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条理清晰,同时又通俗易懂,对深化理解和准确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精神要义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最后,会议强调一要深刻认识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深刻认识颁布《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性,将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和基础工作抓实抓好;二要深入学习宣传。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内容和领导干部学法重点,纳入各级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纳入年度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要认真履行普法宣传责任,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等活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知法守法,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识。三要提升斗争能力。全省法院各部门特别是刑事审判部门和执行部门,要把《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作为提高扫黑除恶队伍能力、提升司法水平的重要举措,要保障学习效果,强化融会贯通、学以致用能力,切实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扫黑除恶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公正高效审判涉黑恶案件彰显公平正义,赢得社会公信,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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