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办案果断有方!因为各地疫情再加上路程遥远,在手机上能够办案解决,我真心感谢……”这是一名当事人发给承办法官的微信。
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从立案到执行仅用了18天就让当事人拿到了执行款。
事情要从2018年12月说起,李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因王某探亲回家时向李某借款4万元,并承诺两年内付清,但还款期限届满后,王某并未还款。李某远在外地老家,起诉多有不便,便通过网上立案向敦煌市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以后,在送达过程中,承办法官将被告王某传唤至法院,并耐心细致地给王某做工作,王某向法官说明了二人系朋友关系,因为琐事双方产生了隔阂。承办法官为化解矛盾多次联系李某,同时给王某做思想工作,最终王某与李某化解了矛盾,解开了心结,王某承诺愿意偿还借款并承担诉讼费。
本案因原告李某远在老家,无法到庭,法官当庭添加了双方微信,通过微信调解了案件。调解后,被告王某积极向法院交纳了执行款及诉讼费,承办法官通过银行转账直接向李某支付了执行款,让李某足不出户就拿到了拖欠已久的执行款和诉讼费。
法官寄语:调解是审理案件时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在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在审判程序中适当的调解,不仅有益于当事人权利的顺利实现,还有利于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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