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中东法庭缺席审理了5起原告赵某等5人诉被告魏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2019年12月,被告魏某雇佣原告赵某等5人为其承包的某养殖场修建提供劳务输出,开工前双方口头约定工资每天200元,2020年1月14日该工程竣工后,定于当年10月1日前付清工资,但到期后魏某久拖不付,于是原告赵某等5人将魏某诉至法院。
受理上述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对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并提前通过电话联系原告,对案情进行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该案原告5人共计标的7万余元,经过前期了解,被告魏某除下欠原告赵某等5人的劳务费外,在外还有其他债务。在多次上门送达无果后,法庭工作人员找到魏某妻子,将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其妻。开庭当天,被告魏某依然没有到庭,因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当庭宣判,依法保障了原告赵某等5人在该案中享有的权利。
法官寄语:如果遇到被拖欠工资的问题,请及时拨打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反映情况,并配合提供线索和证据。相关部门将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认真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在外务工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一定要提前签订劳务合同,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其次,要及时要求对方支付工资。最后,保留好欠薪相关证据,及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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