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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法院:车辆定损引争执 法院调解促和谐

来源:肃北县法院 作者:杜兰 责任编辑:肃北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6/14 11:42:3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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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路遇到交通事故、事故定则、纠纷处理、保险理赔.....等一系列麻烦事是不是想起来就头疼。近日,肃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法官耐心释法析理,促成双方和解,做到了案结事了。

2020年9月,骆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G215线由北向南行驶至时,与李某驾驶的中型普通货车发生追尾,造成王某轻伤,双方车辆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骆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后期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要求骆某及骆某的保险公司赔偿相关费用。

这起案件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明确,主要争议焦点是,王某将未经定损的车辆送去老相识的修理部维修,一判了之固然容易,但兑付案款恐有困难。为尽快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法官通过认真阅看案卷,分别听取双方诉求,从法理角度及时分析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并结合事故现场车辆图片、修理清单等证据,找准案件切入点,扣除明显与本次交通事故无关的修理费用,耐心向双方进行了释法明理,最终成功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