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肃北县人民法院首次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召开庭前会议,就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组织案件三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
因案件证据较多,本诉被告提起反诉,且本诉原告提出鉴定申请。同时,因两方当事人均在外地,受疫情影响,不便来院。为全面客观查明案件事实,顺利开展后续庭审工作,合议庭遂决定线上召开庭前会议。会上,办案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对各方无争议的证据予以固定和确认,对争议焦点进行了总结归纳,并就鉴定事项征求了各方意见。会后笔录也通过线上签字的方式进行了确认。
在疫情期间,肃北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网上立案、网上庭审等方式开展诉讼活动。在召开此次会议前,办案法官就线上召开庭前会议进行证据交换做了大量工作,指导当事人如何在线上开展举证质证。通过线上庭前会议这种高效便捷的方式开展证据交换,既方便了当事人,有效减少了诉累,又可以大大提高后续庭审效率,同时也是推进庭前会议制度常态化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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