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通过法官、律师多次耐心细致调解,被害人与被告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支付被害人各项损失 70000元。
2021年8月13日,被告人张某与王某到赵某住处,就解决三人之间经济债务问题进行协商,期间张某与赵某两人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张某动手打了赵某,致其轻伤,公诉机关以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此后,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部分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僵持不下。受害人遂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求被告人张某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费共计27万余元,审理中,张某认为赵某提出的的各项赔偿诉求过高,表示只对合理部分愿意赔偿。
为更好的化解纠纷,切实达到定纷止争效果,承办法官一直惦记着案件如何调解,并拟定了相对合理的调解方案。在案件开庭前,法官继续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地劝说,并结合本纠纷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场给赵某和张某作了相关解释,借用类案的处理结果,计算出本案的可能赔偿值,最终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就赔偿金额均愿意作出让步,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了大部分赔偿款。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中,肃北法院因案制宜,坚持把和谐理念贯穿于办理的每一起刑事案件的始终,积极适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以庭前调解为主,庭上调解和庭后调解为辅,根据案件的性质、案发起因、当事人文化素质、脾气、性格及家庭经济状况等找准调解的切入点,采用不同的调解方法,把法理与情理讲到当事人心坎上,使受害人要求合理,被告人自愿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有效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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