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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法院“好青年”优秀事迹展播(四)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6/27 15:57:3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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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弘扬“三牛思想”“莫高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扎根司法为民实践,开拓进取,担当实干,敦煌市法院团支部在全院干警中开展“好青年”寻访活动,寻找和发现具有为民办事、爱岗敬业、爱团为公、尚德励志四种不同特质的优秀青年法院干警典型,经院团支部研究,12 名同志被评为敦煌法院“好青年”。

  

快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本期两位 “好青年”的优秀事迹吧!

执行局书记员:刘琦山

刘琦山自2020年3月进入敦煌市法院执行局以来,恪尽职守,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从事书记员工作两年多来,共计跟案近700件,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遵守廉政纪律,配合员额法官开展工作,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办案难度,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被员额法官采纳,促使多起案件顺利执结。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默默无闻,乐于奉献,不断接受挑战和完善自我,赢得了领导、同事和人民群众的好评。2021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刘琦山以实际行动忠实的履行着一名书记员的职责,他把对法院事业的无限忠诚,化作平凡岗位的忘我坚守,用一贯的朴素作风和严谨态度,夯实着不忘初心的梦想,展现出青年执行干警绚烂的风采。

 

 

司法警察大队法警:贺宁

贺宁自2020年10月进入敦煌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以来,认真履行职责,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在押解、看管、值庭等工作中,坚决维护法庭秩序,保证院内参与庭审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刑事审判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积极参与、配合执行任务,在执行局申请用警时做到随叫随到、随时出警,为执行工作给予足够的人员安全保障;安检工作中,担负着法院警卫和安全职业,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2021年9月至今,在酒泉地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危机时刻,作为一名司法警察,贺宁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两次奔赴疫情防控隔离点,服务人民、冲在急难险重一线,他用实际行动展现了司法警察的忠诚与担当,2021年被评为“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