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对被告人魏某等11人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7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
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魏某等人使用多个微信号将被害人李某等人拉入微信群中。期间,被告人周某等人使用多个包装后的微信号伪装成普通股民在微信群中充当“水军”,不断吹捧讲师的炒股能力来蛊惑被害人,从而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同时,主讲通过与“水军”相互配合,以给被害人“亮盘”的方式,利用被害人趋利心理,诱骗被害人在网络投资APP开户入金后,主讲继续在网络直播间讲课,并登陆APP进行操作,制作盈利假象,诱骗被害人加大投资,致使被害人100余万元资金被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等1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的情节、性质及悔罪表现,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魏某等10人提起上诉,但被依法驳回,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电信诈骗犯罪分子都是利用被害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和轻信麻痹心理,骗取被害人信任,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应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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