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瓜州县人民法院双塔法庭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以调解化矛盾、止纷争、促和谐、保稳定。6月8日,双塔法庭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农药喷洒不当引起的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赵某和被告崔某的土地相邻,被告给自家农田中的小麦喷洒24滴异辛脂除草剂时,因当天风大,农药飘进了原告的孜然、茴香地中,致使原告种植的孜然、茴香受到药害,造成财产损失。原告就此事找被告论理,但被告认为他是在自家地里正常喷洒杀草剂,是否影响到原告的作物生长,他不清楚,更不可能赔偿损失。双方因此僵持不下,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原告无奈将被告诉至法庭。
受理案件后,本着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有效化解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带领干警前往原被告所在村委会了解情况,并联系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分析作物受损原因和受损程度。通过实际调查发现,原告和被告的土地相邻,原告的孜然、茴香受到药害时间与被告喷洒农药的时间相吻合。在确定基本事实后,法官从法、理、情三方面入手开始调解,讲起因、谈损失、分责任,从地邻关系到村亲关系,以当前的矛盾到今后的相处,以诉讼的影响到调解的便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赔付原告采取补救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并表示以后用药一定谨慎,原告当天即到法庭撤诉。至此,这起因农药喷洒操作不当造成邻近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法官提醒:有些农药具有易挥发特性,稍有微风即可导致药液飘移,相邻两家田地的不同用途潜藏较大的风险隐患。在这类纠纷案件中,农户需要证明自身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且证据要足够充分有力。同时,农户在使用农药时,务必要注意用药安全,增强使用农药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避免造成邻近作物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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