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6月20日下午,瓜州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代表召开执行异议案件听证会。
瓜州县法院在执行魏某、周某等12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时,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黄某银行卡内的存款29万余元。但黄某以该账户内的资金系其夫妻二人的合法收入、不涉及刑事犯罪、不应作为赃款进行划拨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解除冻结并将账户内的资金予以返还。
听证会上,首先由被执行人黄某的代理人陈述异议请求、事实与理由,主持人根据黄某的陈述,确定了争议焦点。随后,各单位代表围绕焦点发表了各自意见。听证会历时一个小时圆满结束,法院将择期进行裁决。
执行听证是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根据当事人、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组织有关当事人进行公开举证、质证和辩论的程序,目的在于确定执行异议是否成立,以及执行措施是否正确的司法活动。此次执行听证会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执行工作更加透明、公正,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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