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法院成功扣划一起电信诈骗案赃款。
被告人晏某某、汪某某为上游诈骗团伙犯罪嫌疑人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转账,还向他人购买多张银行卡为上游诈骗团伙转账提取佣金。从2020年5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晏某某和汪某某用自己的银行卡及向他人购买的银行卡为上游诈骗团伙转账,涉及违法犯罪资金流水520余万元。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争取宽大处理,晏某某在开庭审理期间,主动交代其向他人购买的一张银行卡中,现存涉案款6万余元。法庭在查清此款项是涉案赃款后,移交执行局执行,在短短一个月内,执行局雷厉风行,将涉案款执行到位,较好打击了电信诈骗案件,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电信网络诈骗危害广泛,涉案资金链多,多方联动治理势在必行,为此,肃北法院加强审执衔接,推进快立、快审、快执办案模式,努力突出惩治效果、提高办案效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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