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用一天时间
武某就收到了属于他的劳务费
这得益于法院诉前调解的高效便民!
被告武某承包了敦煌市某公司家属楼换下水工程和敦煌市阳关镇某村安装自来水工程, 2021年9月雇佣原告肖某为其提供劳务安装活动。后原告肖某按约定完成两处安装工程,经双方结算,被告武某应向原告肖某支付4800元工时费,但武某用各种理由一直拖欠工时费,原告肖某无奈之下诉至敦煌市法院。
2022年7月6日,敦煌市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熟悉了肖某的诉求后,第一时间找到案件的被告,对案件情况进行梳理、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且被告武某对原告肖某的诉讼请求无异议。经过诉前调解团队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被告武某愿意当场将4800元的工时费给付原告肖某,肖某在收到4800元工时费后心想和气生财,故决定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原告肖某高兴的对诉前调解团队说:“这年头干活也不容易,这是他积压已久的心事,终于通过法律的途径这么快速度得以解决,非常感谢人民法院。”
敦煌市法院诉前调解团队,他们有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长期办案的经验和耐心,对于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不仅要讲法律,还要讲民情,情法一并交融,矛盾才能顺利化解,真正的将案件处理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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