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法院将我们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就不管了,原来这么多年法官一直在督促被执行人,三年后竟然领到了执行款”申请人宝某、图某、格某在领取执行款时感慨道。
宝某、图某、格某等人与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自2018年立案执行后,通过线上查控、线下查询,宋某某名下未查到存款、车辆、不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与宋某某取得联系后得知其常年在外打工,称无力偿还数名申请人借款,对于执行干警来说“哭穷”是一部分被执行人常见的说辞,在执行干警多次与其沟通,释明法律后果的严重性与躲避执行所被采取措施的强制性,被执行人从一开始称无力偿还到拒绝沟通的抵触情绪,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宋某某表示将每月收入的一部分用来偿还借款,故将涉及宋某某系列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对于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分期支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且其中存在极大的不确定因素,在之后的三年内,执行干警月月督促、按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即控制,定期与宋某某取得联系,最终将三案执行款全额执行到位,同时恢复案件后向三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款五万余元。
执行过程中经常有申请人谈“终本”色变,然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法院穷尽查控措施后采取的一种结案方式,并不意味案件的结束,只是另一种方式的“低调”开启,肃北法院执行局始终遵循为人民办实事的理念,在办新案的同时也在不断查控终本案件的财产线索,全力打击规避执行的一切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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