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原告岑某受被告晏某雇佣从张掖到瓜州县务工,在被告晏某安排岑某站在铲车铲斗里对污水管道底座进行校正时发生事故,导致原告受伤,被送至瓜州县人民医院治疗,后转入酒泉市人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此后,双方因赔偿责任发生纠纷,原告向提出诉讼。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迅速安排开庭排期,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原告放弃部分赔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今年5月法律文书生效后,原告再次电话联系承办法官,提出执行申请。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异地的缘故,承办法官随即电话联系,及时通知被告进行赔偿,就该案赔偿金多次进行调解、说明案件情况。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晏某先后分批履行案款,将案件款打入法院案件款账户。至此,调解书确定的案件款及相关诉讼费用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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