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敦煌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成功利用微信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赔偿款,切实解决了当事人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烦心事。
2021年11月,原告王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争执,李某持酒瓶将王某致伤,导致王某面部及腿部受伤,王某当场报警,李某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王某受伤后在市医院门诊检查治疗,花费医疗费1295元,双方因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的赔偿无法协商,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因该案事实清楚且权利义务明确,承办法官决定先组织二人进行调解。李某在开庭时因忘记开庭时间,且人在外地打工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及时通过电话联系了李某,并添加了李某微信,在微信中进行调解,李某称自己也受了伤,又被公安机关进行了行政拘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承办法官耐心听取李某的意见后,对当事人进行劝导,耐心分析过错责任,告知李某行政处罚并不能代替民事赔偿责任,引导李某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承办法官的悉心劝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李某当庭赔偿王某医疗费及其他损失1320元,至此,该起健康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实现了当事人无法到庭就能化解纠纷的目的,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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