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诉前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当庭履行给付义务,矛盾得以妥善化解。
2017年,魏某从刘某处购买了5万多元的枸杞苗,承诺货到付款,但收到货后魏某却没有按约给付货款。刘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魏某诉至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按程序将该案转至诉前调解室。诉前调解员接到刘某的诉讼材料后,电话联系了魏某了解情况,魏某表示认可刘某主张的欠款本金,只是对刘某主张的利息略有异议,但因其本人尚在外地,等过一段时间回来后,愿意当面与刘某沟通。半月后魏某回来,经调解员多方联系,组织魏某及刘某进行当面调解。调解之初,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刘某认为魏某欠款多年,坚持要求魏某承担逾期利息及追要欠款产生的车费等费用,魏某坚持仅给付货款,不愿多给一分钱,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随即背对背给双方释法明理,耐心为双方普及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刘某拿到拖欠多年的欠款,激动不已,向调解员竖起了大拇指。
金塔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法院引领作用,以诉调对接为主线,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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