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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敦煌市法院:充分运用调解化纠纷实现企业保护与发展双赢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樊金龙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8/10 17:30: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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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司法实践中,每一个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近年来,敦煌市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找准优化营商环境切入点,精心打造营商“暖环境”,着力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司法力量。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30日,甘肃敦煌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银行)与敦煌市某石材工艺有限公司、敦煌市某石业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商业银行为上述两公司共计发放800万元借款,借款到期后,因石材企业拖欠商业银行借款本金770万元及相应利息未付,商业银行追索未果,遂向敦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收案后,敦煌市人民法院迅速对此案进行涉企经济影响评估,了解到敦煌市工业园区的石材企业因政策、市场、疫情等原因,导致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还清借款,如果直接简单判决处理,可能影响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商业银行也将预付高达7万余元的诉讼费。为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的负面影响,经征得商业银行的同意,案件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反复协商,多次走访企业,让商业银行实地了解企业经营状况,通过各方努力商业银行与上述石材企业于2022年3月29日达成和解,上述石材企业在和解当日交纳拖欠的全部利息,商业银行同意为企业进行转贷,以放水养鱼的形式,为企业赢得生机,商业银行对于该案件也自愿撤回起诉。案件处理结束后,承办法官积极走访石材企业,并向当事人送达了《常见纠纷风险防范手册》,为企业依法经营、防范风险提供建议。

【典型意义】

    上述案件标的额近千万元,石材企业可供质押、抵押的资产较多,既包括应收账款,也包括生产必需的各类机器设备等,若直接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辖区金融稳定。为维护金融债权安全、保障民营企业生存发展,敦煌市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敦煌市工业园区石材企业、光电企业的案件迅速进行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并灵活运用调解贯穿诉前、审判、执行全部过程的方式,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了办案效率,有效降低了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的成本,既依法维护了金融债权,又化解了民营企业的债务风险,为涉案企业升级留下充足空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本案是人民法院充分借助调解手段、延伸司法职能,在依法保护担保债权人的利益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地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