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解决一起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本案中被执行企业是一家民办的小型企业,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该企业负责人承诺于2022年7月20日一次性给付申请人案件的全部执行款,但时间到期后,该企业并没有如期履行给付义务。经过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原来该公司并非不愿履行还款义务,而是受疫情影响,该公司本来早早就应该到位的货款,却迟迟没有动静。执行法官考虑到若对被执行企业采取失信惩处,会使因疫情影响效益不佳的企业雪上加霜。因此执行法官及时调整执行方式,积极组织双方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给付案件执行款9万元,下剩执行款7万元,以每月给付2万元的方式分期履行。
本案的顺利解决得益于敦煌市人民法院始终将“善执惠商”的理念融入案件执行全过程,切实履行司法职能,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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