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羊井子湾法庭顺利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该案开庭前,原告魏某主动打电话告知法官,他身在外地,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在综合考量疫情防控、案情复杂程度、当事人应诉成本等因素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案情清晰,且诉讼内容争议不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互联网开庭进行审理,并针对庭审工作进行了充分准备,保证庭审如期进行。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组织调解等环节均通过远程视频依次进行,整个庭审过程顺利流畅,双方当事人表述意见未受空间距离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零距离开庭,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金塔县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创新庭审模式,充分运用远程审理、全程录音录像、证据材料电子化保存等一系列新型办案技术,有效降低了当事人应诉成本,提升了审判质效,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真正做到了庭审、防疫两不误。
该案也是金塔县法院新晋审判员办理的第一起案件,案件的当庭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法官过硬的业务能力,也给予了新任法官履新职、开新篇的信心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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