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短短一天,我们的案件就得到了妥善的解决,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当事人姜某激动地对敦煌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的韩法官这么说。
案情简介:2021年年底至2022年六月初期间,杜某、李某、陈某、姜某四人在某大酒店后厨分别从事厨师、面点师等工作,2022年6月初四人先后辞职,与该酒店产生劳务工资共计3万余元,后因向该酒店索要工资而产生纠纷,故杜某等四人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四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的被告系同一酒店,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遂决定将四起案件一同审理。韩法官详细了解四起案件的情况后,当即与原告进行电话沟通并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本院调解室,主持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协商过程中,酒店表示四人确有一个月左右的工资未发放,但四人离职时未提前向主管告知,对酒店的正常营业也造成了一定损失和影响,并表示在扣除部分损失后愿意支付剩余工资,双方因扣除的数额争执不下。
后经法官悉心耐心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就给付工资数额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四起劳动报酬纠纷最终案结事了。案件金额虽小,但对当事人而言意义重大。至此四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真正做到了快立、快审、快结,切实维护了杜某等四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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