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质量是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司法水平的集中体现,直接反映司法工作人员的职业能力和办案水平,是体现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高法官、法官助理的裁判文书写作水平,加强裁判文书质量管理,奠定坚实的业务基础,推动“两个确立”主题教育活动走深走实,8月23日上午,肃北法院开展了裁判文书制作专题培训,培训由党组书记、院长魏文盛主持,全体干警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吴丽梅以“浅谈民事判决书制作”为题,从民事判决书基本问题概述、制作民事判决书应避免的几类问题、民事判决书的具体制作三个方面展开,并结合自己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就裁判文书中的诉辩主张与诉争焦点、证据采信与事实认定、裁判理由以及裁判文书格式、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讲解。同时强调,在裁判文书制作中既要强化说理意识,提升说理能力与水平,增强说理的正确性与逻辑性,还要确保裁判文书要素齐全、结构完整、逻辑严密、条理清晰,严禁裁判书中出现错字、标点符号不准确、法律术语不严谨等问题。
通过此次培训,干警们受益匪浅,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具体,既有理论基础,又有实践经验,既有严谨的规范要求,又有生动的实例,既获得了知识、提升了写作技能,又开阔了视野,启发了思维,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谨制作裁判文书,重视裁判文书的文字、标点符号等细节把握,同时,提高裁判文书说理能力,让人民群众从内心接受裁判结果,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