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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法院:执行案款“送上门” 司法为民零距离

来源:肃北县法院 作者:杨扬 责任编辑:肃北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8/26 11:53: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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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了,真是太感谢了,在疫情这样的特殊时期,我自己都没想到今天还能领到案件款,这次终于可以放心了”。申请人肖某某因疫情防控政策被阻滞在肃北县防疫卡口,执行干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将执行案款20万余元“送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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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肃北法院受理原告肖某某与某矿业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赵某偿还肖某某拖欠工资四十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始终不履行还款义务,肖某某多次催促未果后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控等措施调查发现该矿业公司因疫情原因已停工停产确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最后以终结本案执行程序结案。虽然案件已经进入终本程序,但是执行干警一直没有放弃,多次对该矿业公司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终于在今年7月下旬发现该公司已经进入运营生产状态,执行干警立即恢复了本案的执行,随即联系法人,释法明理,阐述拒不履行的后果,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足额将案款缴纳至法院,三年之久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终在执行法官的坚守下“疫”期执结,到位标的20万余元。

疫情发生以来,肃北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工作不便,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最大程度的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尽享司法温暖和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