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敦煌法院不断优化执行工作措施,巧妙、灵活的运用网络司法拍卖这一手段,破解企业困境,为执行工作攻坚克难。
甘肃某建设集团公司与敦煌某体育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甘肃某建设集团公司承担被执行人敦煌某体育公司的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被执行人未按期付清工程款。申请执行人甘肃某建设集团公司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敦煌某体育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经网络查控、传统查控反馈结果分析,决定立刻启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及时处置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经一拍、二拍、变卖后,申请人同意以变卖价格接受被执行人不动产。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财产、帮助申请人兑现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是执行程序的重要一环。长期以来,敦煌法院始终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紧紧围绕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司法执行力、公信力,有效破解“执行难”,将优化营商环境贯穿于执行工作全过程,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坚强的司法保障。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