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庭速执中心团队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现场办理了以物抵债手续。
申请人严某与被执行人宋某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瓜州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宋某立即给付货款8500元,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此后,宋某并未及时缴纳欠款,严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团队立即对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对宋某的财产进行了查询,但其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团队遂多次对被执行人宋某进行约谈,告知其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并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宋某听闻,表示自愿将自营商店内的酒抵顶给申请人,申请人表示同意接受。随后,执行团队赶赴被执行人宋某的商店,在诸方的共同见证下,被执行人将酒交给申请人,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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