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处理一起两企业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有力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0年5月,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由原告为被告的厂区建设生产车间、围墙、综合办公楼等项目。原告在施工过程中,被告公司陆续又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原告进行施工,双方也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被告乙公司支付大部分工程款,部分工程款未支付。后双方就工程款结算、工程质量等问题产生纠纷。原告申请了诉前保全,并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但被告也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原告就部分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重做修缮。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争议较大,承办法官先后组织了多次调解均未果,双方均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要求对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鉴定,双方矛盾尖锐,僵持不下。面对此种情况,承办法官深入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向双方指出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双方过错。经法官释法析理,双方认真考虑了鉴定过程漫长等因素,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同时,在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法官就此前遗留的发票问题一并处理,及时扣划保全案件款,当天就支付了68万工程款,切实解决了双方的后顾之忧,有效保障企业专心投入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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