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执行速执团队收到一面申请人张某送来的锦旗,感谢办案法官为自己执结了历时多年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与被告崔某、郑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张某于2018年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崔某、郑某向张某给付劳务费6万余元。后张某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案件依规终本。几年来,被执行人崔某、郑某一直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但2022年以来,崔某、郑某拒不支付剩余欠款,张某遂申请恢复执行。速执团队收到此案后,经过调查了解,发现崔某在法院存在多起作为被执行人的待执行案件,执行法官随即联系被执行人崔某、郑某,向两人告知不按时履行案件款的后果和将会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在多次与被执行人崔某、郑某反复约谈后,张某放弃了一部分案件款,被执行人一次性缴清剩余案件款,此案顺利执结。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