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法院七里镇法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耐心细致调解成功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6月29日,某公司在某银行办理抵押担保贷款,借款期限二年,并约定利率按月计息,逾期在原利率水平上加收30%罚息,并以该公司的动产提供抵押。合同签订后,银行如约发放了贷款,但该公司未按约定还本付息,亦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某银行遂诉至敦煌市法院。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开展调解,从情理、法律角度向双方阐明利弊关系,建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并适时推荐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在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下,双方适当做出让步,达成还款协议。
此案顺利调解,是敦煌市法院运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办理此类案件的常用手段,依法保护了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三重功效,同时有力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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