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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法院创建】敦煌市法院:调解促和谐 止争暖人心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韩秀娟、吕磊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9/22 17:55:3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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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1年起,敦煌市某水利站为辖区内的村庄农户提供农业灌溉水服务。水利站曾多次派人委托他人向拖欠水费的农户索要欠款,农户以耕地被淹等理由拒绝交纳水费,因欠费农户达数百户,收缴难度大,村民对抗情绪重,双方矛盾尖锐。2021年7月1日,该水利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相关规定分4批,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25户农户诉至敦煌市人民法院,要求交纳水费、支付滞纳金等费用共计10万余元。

裁判结果

敦煌市人民法院收到该批供用水合同纠纷后高度重视,经征求当事人同意,将纠纷交由诉调对接中心妥善办理。诉调对接中心迅速与立案庭速裁团队、发改委物价中心共同研究,指派特邀调解组织组建调解团队开展化解工作。特邀人民调解员同步联系立案庭速裁法官,商讨调解方案并做水利站的调解工作,最终水利站放弃了滞纳金的请求,并且同意对具有代表性的25案分批次调解的调解意见。特邀人民调解员与速裁法官分别联系农户,通过面谈、电话、微信、在线调解等方式就水费上涨过程、水务服务以及缴纳水费的权利义务等问题进行说明,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经多次协商,25件价格纠纷类系列案通过先后四批调解,最终有23件成功调解结案。

典型意义

    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一站、一网、一号”通办工程,让老百姓打官司“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可以不要跑”。敦煌市人民法院探索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N”的调解机制,让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审理在前端”。在该系例案件中,敦煌市人民法院在了解诉求的基础上,及时进行繁简分流,引导水利站选择诉前调解。接收到案件后,特邀调解组织针对纠纷特点组建调解团队,一方面向本院速裁法官咨询群体类案件的处理方向,另一方面与发改委物价中心“专家库”对接了解涉及年度价格指导意见。因工作等原因无法到庭通过“云上调解”处理,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转诉讼程序。为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敦煌市人民法院积极对接相关部委机关,形成“行业驻派”,让更多的专业部门入场协助,共同进行矛盾诉前治理。该系列案采取依法裁判的案例效应促进案件调解工作的开展,调判结合的效果取得明显的展现,并直接影响了其他数百户村民的心态情绪,事后的回访了解到拖欠水费的村民缴纳水费的主动性大增,收缴关系顺畅,进入了良性循环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