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系主营牛羊肉的个体工商户,被告经营着一家烧烤店,自2015年起,被告的烧烤店所需牛羊肉均由原告供应,被告每次购买牛羊肉也按时付款,长期以往,双方形成了“一手交钱一手拿货”的交易习惯。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因被告的烧烤店顾客减少,收入下降,资金短缺,便向原告了提出赊购牛羊肉的请求,并承诺年底一次性结算货款,原告考虑到双方合作已久,便同意了被告的请求。2021年1月,经双方结算,被告欠付原告牛羊肉款32100元,被告承诺在2021年3月1日前支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便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基本情况后,便将原、被告约至法院,进行庭前调解。被告诉称自疫情开始至今,经营不善,希望原告宽限付款时日。了解到被告全额立即给付确有困难,承办法官便耐心劝解原告,希望原告理解被告在疫情之下的经营困境,宽限付款时间,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的疏导下,在原、被告通情达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了分期支付货款的调解协议,本案最终得以调解结案,合作伙伴握手言和。
新冠疫情自2020年爆发以来多有反复,许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经营管理上都面临着不小的困难,敦煌市人民法院坚持紧扣优化营商环境主线,着力提升涉企案件办案质效,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以及纾解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困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与政府、企业多方携手共同突围“疫”时困境,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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