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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法院创建】敦煌市法院:楼上漏水楼下遭殃,三年纠纷一朝解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王玲珍、李艳娇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10/13 15:10:5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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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退休干部王老太因楼上漏水、影响其正常生活、造成经济损失的烦心事终于在敦煌法院调解解决,被告王某某当庭履行赔偿款,王老太在女儿的陪护下领取赔偿款后连声向法官致谢。

原来,家住敦煌市某小区的王老太年过七旬,老伴去世的早,两个女儿都已成家另过。王老太独自居住已近二十年。王老太家住二楼,三楼居住的是王某某一家三口。近两三年来,王某某家卫生间管道出现渗水现象,渗漏到王老太家厨房和卫生间屋顶、墙面,导致屋顶滴水、墙皮凸起,墙面长期处于浸湿状态,影响了王老太的正常生活。王老太找王某某沟通,王某某答应处理防水,但效果不佳,此后王某某将房屋出租,王老太找租客、找王某某均未妥善解决。后多次向所在社区反映,经数次调解双方也没有达成协议。王老太遂诉至法院,并请求法院判令王某某支付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赔偿财产损失1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邻里纠纷的特殊性,不仅要实现公平正义,更要帮助当事人重建和谐的邻里关系。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承办法官通过阅卷了解到事件的前因后果,随后前往涉案房屋进行现场勘验。勘验结束后,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如果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可能进入鉴定程序,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故承办法官从维系邻里的和谐,尽可能解决实际居住问题为出发点,分别进行调解工作,一方面阐明民法典关于相邻权的法律规定,一方面提出几种解决方案供当事人选择,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平息纠纷。

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某当庭赔偿王老太刮墙费用3512元以及处理浸水楼顶、墙面所需的水泥、沙子、搬运人工费、打扫卫生、清运垃圾等费用1488元,共计5000元。同时,王某某也表示会重新做防水处理,保证今后不会发生类似情况,王老太领取赔偿款后和其女儿连声向承办法官致谢。至此,长达三年的邻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提醒:

近年来,因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不断增加,居住的房屋出现漏水情况,应该怎么维权?如何把损失降到最低?对此,法官提供以下维权锦囊:

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通过拍照、录音录像、公证等方式收集证据。其次,可以通过小区的物业公司、居委会或者街道,与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调解。最后,若协商不成,建议积极维权,可以通过与楼上邻居达成仲裁协议后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