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干警理论学习,提高青年干警理论水平,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10月13日,肃北县法院组织召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交流会,青年干警们齐聚一堂,共同讨论,踊跃发言。
会上,青年法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温全市两级法院刑事、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精神,就工作中遇到的或学习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讨论,重点围绕超过保证期间,债权人向担保人发送催缴通知书,能否成立新的保证期间,保证人是否还要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知假买假”行为是否受法律保护而进行索赔;离婚诉讼前夫妻双方将共同所有的房屋转让给未成年子女,在离婚诉讼中是否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疫情防控背景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青年干警们各抒己见,交流会气氛高涨、场面火热。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青年干警们纷纷表示,要将学习作为提升能力素质的第一要务,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审判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紧盯目标,高效工作,力争创出新天地、干出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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