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网上交友引起的债务纠纷案件。
2022年8月,张某男、冯某女通过手机摇一摇加为微信好友,在交往过程中,张某男为讨好冯某女,对于冯某女提出的借款要求不加斟酌便发送红包,甚至为了追求冯某女,动辄发送红包以示关心。而每当张某男要求冯某女见面时,均被冯某女推托。张某男意识到可能被骗,便向冯某女催促还钱,冯某女借故拖延,随后不回信息。张某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系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无奈之下,张某男诉至法院,要求冯某女返还款项2万余元。
立案后,主审法官发现张某男持有的证据无法证实其起诉的冯某女和与其微信聊天的网友系同一人,而且法院按照张某男提供的冯某女的送达信息无法联系冯某女,无法核实真实情况。主审法官遂向张某男耐心解释了民事诉讼的举证规则,阐明了其证据上存在的“硬伤”,告知其如继续进行诉讼,可能存在败诉的风险,张某男考虑后决定撤回起诉。
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网上交友已逐渐成为一种便捷、时尚的交友方式。但如果只凭借网络,很难了解对方的真实情况,甚至连最基本的身份信息都无从考究。轻易相信网络上的他(她),轻易散尽红包,可能会让你血本无归,难以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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