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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线服务|肃州区法院:“疫”刻不停解民忧 “网络问诊”化纠纷

来源:酒泉中院 作者:杨小丽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10/20 15:21:4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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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风险传播隐患,肃州区法院从严、从细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依托智慧法院平台“云上法庭”线上开庭,为不能到庭的当事人提供方便,积极开展审判工作。10月20日上午,肃州区法院小额速裁庭关璐翾团队利用“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继续延伸线上诉讼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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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2020年9月19日,原告肃州区某银行与被告陈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由原告向陈某提供贷款本金100000元,月利率为8.3375%(逾期月利率12.50625%),借款期限为一年。同时,李某签订了共同承担债务承诺书一份。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100000元发放给被告陈某。借款合同到期后,被告陈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索要无果,故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庭审前,双方当事人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案件承办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通过“云上法庭”开庭审理。为保障在线诉讼顺利进行,案件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并对“云上法庭”使用方法进行了指导,针对庭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庭审中,案件承办法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身份核对、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经过案件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并在线上签字确认庭审笔录,为本次庭审画上了圆满句号。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肃州区法院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防疫期间各项要求,在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同时,坚持调解工作的自愿、合法原则,依法调解,以理服人,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司法形象,通过互联网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在线调解、微信调解等互联网平台的办案力度,为疫情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