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朋友间因借贷纠纷引发的案件。
米某与刘某系多年挚友,从2011年开始,刘某因做生意、买房、给孩子办婚事等事宜陆续向米某借款,截至2021年3月共计借款343万元。期间,刘某虽多次承诺还款,但均未按约还款。米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连本带息偿还460余万元。
在庭审时,米某说:“法官,我们真的是关系非常非常要好的朋友,我才会给他借了那么多钱,可是没想到,结果他把我哄骗了一次又一次,我现在都不敢相信他的话了。”法官对米某的感受表示理解。肯定了米某对朋友的真挚情谊,同时也批评了刘某的不诚信行为。刘某对此也表示“米某给我借了这么多钱,真的是给我帮了大忙的,自己欠钱不还,确实不对。”鉴于本案事实清楚,被告又有解决欠款的意愿,办案人员决定以调解方式处理这起案件。经过多次与原、被告沟通,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米某对主张金额适当让步,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朋友熟人之间相互交往,有了纠纷在所难免。难的是相互理解、以诚相待。以调解方式解决此类纠纷,既维系了友情,又化解了纠纷,值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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