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敦煌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装修房屋引起的纠纷,经过法官现场勘查、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2021年3月,张某与某装修公司就敦煌市某小区装修事宜签订房屋装修装饰合同,就合同价款、完工时间、工程项目、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张某向某装修公司分期支付装修工程款,某装修公司履行了部分装修义务。依照双方合同约定,某装修公司应于2021年11月完工,但工程久拖未完成。双方协商未果,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装修装饰合同,并要求某装修公司承担违约金。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和张某、某装修公司沟通协调,去现场勘查房屋现状,并制作勘查笔录,对房屋已装修部分和未装修部分进行了确认。经过主审法官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冷静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剖析问题,从合作共赢的角度找到双方获得利益的最大支点,以和谐的理念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做到了案结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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