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甘肃某生物科技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经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判令被告甘肃某生物科技公司偿付原告王某债务两案共计五百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甘肃某生物科技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义务。
近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经网络查控完毕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企业的对公账户,并通过电话联系告知被执行企业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后经银行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企业名下账户内进了两笔资金共计四百九十余万元,执行局柴泳江团队两名执行干警立即前往银行柜台进行司法扣划,在经过两个工作日的努力,执行干警克服一切困难,与银行工作人员多次沟通,最终将资金全部提取至法院执行账户。
最后忠告各位被执行人“寒冬夜里亲人在等你,风里雨里我们在找你,你有你的清欢渡,我有我的追踪术,逃避不是出路,履行才是归途”,否则等待你们的只有法律的制裁和人民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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