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5月24日 星期六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银达法庭:当好“护法”使者,构建诚信社会

来源:酒泉中院 作者:胡广文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10/25 10:31:10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近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将一面写有“执行利剑维护金融稳定,正气如虹构建诚信社会”的锦旗送到了肃州区人民法院银达法庭,对银达法庭现场兑付执行案件款21万元表示感谢,同时对银达法庭审判、执行高效工作表示肯定和认可。

640 (10).jpg

2016年4月15日,张某某、蒲某等人通过三户联保的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共计贷款20万元。贷款到期后,杨某某、蒲某等人未按期还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遂将杨某某、蒲某等人诉至银达法庭。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杨某某、蒲某等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采取了强制措施。期间,杨某某主动缴纳案件款5万余元。后因被执行人杨某某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还款,银达法庭执行干警积极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同被执行人杨某某保持联系,耐心细致的劝导被执行人,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工作。后被执行人杨某某经多方筹款,现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肃州支行兑付21万元案件款,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执行工作关系到胜诉当事人利益的实现,也直接影响着法律的权威和司法尊严,只有把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到位,才能真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银达法庭干警表示,将继续秉持执行高压态势,向社会传达出法院打击“老赖”的决心和毅力,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