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七里镇法庭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李某与周某是同组村民,李某在灌溉耕地时,由于闸口管理不善,未及时关闭闸口,导致周某果树被淹,经济损失严重,李某与周某多次协商未果,周某遂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
承办法官接收该案卷材料后,秉承“以调促和、以和促解”的原则,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因该案件已经经过当地村委会和司法所多次调解均未果,双方矛盾较深。鉴于此,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背对背”调解,多次进行现场勘验,多方位多点勘查,从实际出发,巧妙析法说理,反复阐述其中利害关系。经过办案法官调解,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该案的妥善化解,既维护了邻里之间的友好关系,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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