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我要了这么多年都没要到的欠款,在你们这里一个早上就能搞定,真是感谢你们法院!”原告李某激动地说。10月25日下午,被告张某愿意主动履行给付义务,一次性支付完毕其对李某的欠款,至此历经数年的欠款一朝得以偿还。
案情回顾:2019年,被告张某因装修房屋向原告李某借款60000元,还款期限届至,被告张某一直躲避偿还债务,原告李某多次索要未果,无奈诉至肃州区法院。
立案庭法官接到诉状后,初审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果能在诉前调解成功,对当事人来说是名副其实的省时省力省钱,对法院来说更节约了司法资源,是不折不扣的原被告、法院的三方共赢。于是,法官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将案件移送至诉前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手中,调解员深入分析案情后,分别对原被告做了大量的释法析理工作,并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促成了这桩“案结事了人和”的“美事”。
近年来,肃州区法院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和持续增大的办案压力,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在推进诉源治理上下功夫,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今年以来,肃州区法院诉前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658起,缓解了办案法官压力的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下一步,肃州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力度,深入推进“法网融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全力打造诉源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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